內容
類型 |
排放源 |
污染物名稱 |
防治措施 |
預期治理效果 |
廢氣 |
投料工序 |
粉塵 |
在車間設移動式除塵器進行收集處理,未被收集的粉塵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|
達到《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0484-2013)表5、表6規定的限值 |
激光清洗、分條工序 |
粉塵 |
采用脈沖漏斗式集塵機處理,廢氣處理后經27m排氣筒排放 |
涂布烘干工序 |
非甲烷總烴(NMP) |
配套NMP回收裝置,采用冷凝+轉輪吸附的方式,把NMP從廢氣中以液態的形式分離出來,處理系統回收率達到99.95%,尾氣引至車間屋頂排放 |
噴碼工序 |
非甲烷總烴(噴碼有機廢氣) |
廢氣收集后經光催化氧化+活性炭吸附裝置二級處理后高空排 |
注液工序 |
非甲烷總烴(電解液有機廢氣) |
由注液機配套的抽風系統收集后,采用光催化氧化+活性炭吸附裝置二級處理后的廢氣引至車間屋頂排放 |
刷漆工序 |
非甲烷總烴(三防漆有機廢氣) |
廢氣收集后經光催化氧化+活性炭吸附裝置二級處理后高空排 |
點膠、固化工序 |
非甲烷總烴(UV膠有機廢氣) |
廢氣收集后經光催化氧化+活性炭吸附裝置二級處理后高空排 |
焊接工序 |
焊接煙塵 |
經移動式焊接煙塵凈化器處理,再經除濕機自帶的除塵器處理后排放 |
對環境影響較小 |
食堂 |
油煙廢氣 |
經靜電式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通過屋頂排氣筒排放 |
達到《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(試行)》(GB18483-2001)大型規模標準要求 |
廢水 |
攪拌桶清洗 |
生產廢水 |
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,經混凝沉淀+A/O生化系統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 |
達到《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0484-2013)表2中的間接排放限值 |
職工生活 |
生活污水 |
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,經隔油+A/O生化系統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 |
RO水機 |
去離子水制備尾水 |
收集后回用為廠區綠化用水 |
零排放 |
冷卻水系統 |
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污水 |
固廢 |
液態原料包裝 |
廢包裝瓶 |
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|
本項目產生的固廢均可得到妥善的處理和治理,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|
去離子水制備 |
廢膜 |
廢氣處理 |
廢活性炭 |
注液、車間或操作臺清潔 |
廢抹布 |
NMP廢氣處理 |
廢轉輪吸附材料 |
設備維修 |
廢潤滑油 |
化驗 |
化驗室廢液 |
化驗 |
廢試劑瓶 |
其他原料包裝 |
廢包裝材料 |
外售綜合利用 |
制片工序 |
廢正極片 |
制片工序 |
廢負極片 |
卷繞工序 |
廢隔膜紙 |
注液工序 |
廢電解液 |
成品測試、檢驗 |
廢次品 |
廢氣處理 |
廢濾芯 |
廢水處理 |
污泥 |
液態原料包裝 |
廢包裝桶 |
供應商回收 |
NMP廢氣處理 |
NMP回收液 |
廢氣處理 |
粉塵 |
廠內回用 |
食堂 |
食堂廢油脂 |
交由有資質油脂回收單位回收 |
職工生活 |
生活垃圾 |
環衛清運 |
噪聲 |
⑴在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,盡量選取振動小、噪聲低的設備(如液壓沖床)。
⑵積極采取吸聲、隔聲、減振等降噪措施:
①動力設備安裝在單獨密閉的房間內,設備基礎設計減振臺基礎,四周加吸聲材料。
②水泵基礎設橡膠減振墊,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設可曲繞橡膠接頭以減振。
③在風機主排風管和進出封口安裝消聲器,管道進出口加柔性軟接頭。
⑶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,避免非正常生產噪聲的產生;加強工人的生產操作管理,減少或降低人為噪聲的產生。
⑷加強廠區綠化,最大限度減少噪聲。 |
達到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3類標準要求 |